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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是我国对氢氟碳化物(HFCs)实施配额管控的第一年,氟化工行业原有的产能过剩、产品竞争激烈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,市场秩序逐步回归理性,国际履约工作稳步推进。但与此同时,市场上非法生产、销售HFCs和HCFCs的情况屡见不鲜,这给氟化工行业的履约进程带来阻力。在此背景下,9月12日,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携手业内龙头企业,正式成立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HFCs专项基金,共同打造良好履约环境。
在HFCs打非基金倡议书签署仪式上,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氟化工专委会主任委员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金铭宣读《关于建立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HFCs专项基金的倡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书》),号召相关氟化工企业积极行动起来,共同担负起氟化工产业绿色转型的社会责任,为营造良好的履约环境贡献力量。
根据《倡议书》,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东岳绿冷科技有限公司、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、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等首批参与发起基金的8家企业,将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严格履行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及其《基加利修正案》,建立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HFCs专项基金,用于收集非法生产HFCs及CFC-11、CFC-12有关企业的运行证据,委托第三方打非公司、律师和执法部门开展打非相关工作的费用列支。基金由倡议发起单位共同管理,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“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物质,是国家完成履约的重要保障措施。”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氟化工专委会秘书长梅胜放对《倡议书》的有效执行提出3点建议。一是ODS生产企业作为履约责任主体,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合规意识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通过自身的履约完成,支撑国家履约目标达成。二是ODS流通企业作为联结上游生产和下游使用的主体,要在做好自身履约工作外,带头不经营非法生产的产品。对涉嫌非法生产和销售的单位,要勇于斗争、善于斗争,主动收集证据,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、第三方打假合作单位举报。三是ODS主管部门,要持续保持打击履约过程中各类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,为氟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。
供稿:中国化工报 刘冰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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